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
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
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8條第1項(如為間接蒐集個人資料則為第9條第1項),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,請 台端詳閱:
一、蒐集之目的:
(一)保險經紀業務(如正式成為客戶後之服務)。
(二)客戶關係管理、回覆諮詢及意見處理。
(三)依據法令或主管機關規範應履行之義務。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包含但不限於:姓名、聯絡方式(電話、電子郵件)、公司/單位、居住縣市、詢問類別、聯絡時間、聯絡主旨及聯繫內容。
三、個人資料之來源:
透過本公司官方網站「線上諮詢/意見表單」所提供之資料。
四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、方式:
(一)期間: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即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。
(二)對象:
- 本公司客戶服務相關部門。
- 若涉及消費者意見處理或服務回饋需求,得提供予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或依法有調查權機關。
(三)地區: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。
(四)方式:個人資料僅供回應客戶諮詢、處理意見事項及內部客服紀錄之用,不會用於行銷或其他未經同意之用途。
五、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, 台端就本公司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
(一)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:
- 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搜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。
(二)行使權利之方式:以書面寄至本公司(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88號7樓)。
六、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台端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,本公司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因此將婉謝、延遲或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
七、個人資料之安全保護措施:
本公司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,以確保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,包括但不限於存取控制、加密存儲及內部管理規範,以防止未經授權之存取、洩露或竄改。